市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4-64681 发布日期 2014-02-17 15:17
来源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内容概述 市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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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安康市政府网进行公开,联系方式:安康市旅游局,电话:0591-3206885,传真:0591-3202169。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针对旅游工作特点,积极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政办科担任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安康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我局受理申请的机构、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安康市旅游网上查阅。我们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部门财政预算等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职责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法规文件、旅游统计、应急管理等,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当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6条,累计公开1309条,增长率3%。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安康市政府网、安康旅游网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8条网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1条信函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0,历年累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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