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专题文章>绿色安康 > 正文内容

    紫阳:新农合2013年方案呈现七大特点

    作者: 时间:2013-04-23 15:39 来源: 字号: 打印

    2013年第19期(总第159期)
    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紫阳:新农合2013年方案呈现七大特点

           为有效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紫阳县管委会经深入调查、科学测算,出台了2013年新农合补偿方案。新方案呈现七大特点:
           一是提高特大病补助金额。每人每年特大病补助提高到15万元。对象为已享受合疗报销,民政等其他渠道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仍然巨大,其个人自负住院费用合规部分纳入救助范围,按比例救助。
           二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镇级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中草药及针灸部分报销比例95%);市县内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的80%(中草药及针灸部分报销比例90%);市内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的55%(中草药及针灸部分报销比例65%);省内定点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的55%;省内定点二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的65%;在省内非定点医院及省外民营医院就诊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外出务工人员因急症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参照本地相关医院级别降低10个百分点。每人每年住院补助封顶线为13万元。
           三是加强了对传统医药的支持力度。提高了住院费用中的中药汤剂与针灸项目费用报销比例。
           四是提高了门诊统筹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本镇辖区内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年人均100元设置限额,80%报销。年度门诊药费实行家庭封顶制,以户为单位使用,不滚存,不结转。年使用限额为:家庭参合成员数×100元。
           五是完善了尊老爱幼工作。65周岁以上参合农民每人600元全口义齿修复;参合农民80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上住院患者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参合五保户在县,镇级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随母参合报销。
           六是拓宽了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县、镇药品“三统一”目录内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
           七是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对医院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诚信等级与医院资格审查和协议违约金挂钩。坚持“四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控制三项指标,即平均住院费用,药占比、检查阳性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广娟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