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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四项措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作者: 时间:2013-04-23 07:39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决策和部署,以市场准入、预(销)售管理、企业信用管理等重点工作为抓手,通过四项措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规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及时记录、公布、查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认真落实物业保修金制度和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履行前期物业管理责任,按规定缴存物业保修金,督促业主按期履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
      近期,石泉县已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行政处罚,严肃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该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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