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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3-04-22 14:57 来源: 字号: 打印

      为了加快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环境,促进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双创办《关于进一步营造城市建设拆迁和项目建设氛围的通知》(安创办发〔2013〕11号)要求,结合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与补偿条例》及我市房屋征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工作,以“依法征收房屋、建设美好安康”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参与,形成全民积极配合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的浓厚氛围,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建设房屋征迁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先进典型经验的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及被拆迁户充分了解国家及我市房屋征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和被拆迁户理解、支持并服从于房屋征迁工作,从而促进房屋征迁工作依法有序向前推进,进而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中心城市双创验收达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房屋征迁的意义。
      1、房屋征迁与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既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强力保障;
      2、房屋征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推进房屋征迁,加快项目建设,对拉大城市框架、推动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3、加快项目建设房屋征迁,既是安康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生活品质,有利于促进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增长,对实现安康“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创验收达标意义重大。
      (二)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房屋征迁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康市政府《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调换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1〕7号)、《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1〕46号)、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区拆迁安置规划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85号)等法规文件精神,注重对征迁安置和补偿等热点问题的宣传解答。
      (三)大力宣传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以及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
    深入发掘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方面,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居住品质,提升生活水平方面,对社会贡献较大的公益事业方面,促进经社会发展方面等四个方面的项目典型,集中报道项目建设对城市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的积极作用,引导形成对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的正面认识。
      (四)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在房屋征迁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宣传房屋征迁工作中成功经验和方式方法;二是宣传房屋征迁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三是宣传配合房屋征迁工作的先进事例;四是宣传房屋征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权利权益的典型案例;五是宣传房屋征迁工作的创新和有益尝试。
      五、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设“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专栏(专题)”,宣传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意义、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结合东西坝改造、新城文化街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路网、市场停车场和公益设施等城市建设改造项目拆迁,一个项目一套宣传方案进行深入宣传,及时报道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动态及重大活动,深入报道拆迁安置好办法、好经验,宣传拆迁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
      安康日报:(1)每月刊发报道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类文章不少于3篇,深入宣传房屋征迁对促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在拆迁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和事;(2)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开设拆迁法规政策解答专栏,刊发相关政策法规的知识问答; (3)刊发支持房屋征迁、项目建设的宣传标语,每周不少于2次。
      安康电视台:(1)开播集中报道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专栏,深入宣传房屋征迁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报道房屋征迁项目成功案例,采访受益的被拆迁户、市民、业主,营造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房屋征迁、项目建设的氛围; (2)播放房屋征迁相关法规政策的专题宣传和政策法规的知识问答;(3)制作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成就专题片;(4)滚动播放支持房屋征迁、项目建设的宣传标语。 
      安康人民广播电台:(1)开播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专栏,播放法规政策解读;(2)滚动播放支持房屋征迁、项目建设的宣传标语。
      市政府网站、相关部门网站:(1)及时转载《安康日报》等媒体关于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方面的正面报道; (2)转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解答网民的有关疑问。
      (二)社会宣传
      房屋征迁主管部门、各项目指挥部及相关责任单位,利用led广告屏、海报、宣传单、展板、文化墙、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点、简报等形式,开展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工作宣传,使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村组、深入人心,增强群众对房屋征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民支持房屋征迁的浓厚氛围,有效推进房屋征迁工作的实施。
      (1)在白天鹅、金州广场开展2次主题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播放法规政策,向群众讲解中心城市相关房屋征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知识,接受现场咨询;
      (2)在城区主干道、广场、十字路口设立宣传广告牌10块;
      (3)在城区主次干道、拟拆迁改造区域、人群集中地悬挂宣传横幅30条;
      (4)利用橱窗、施工围墙等制作宣传板报,宣传房屋征迁法规政策规定、标语等;
      (5)安排2台流动宣传车,在中心城区宣传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的意义及拆迁法规政策等;
      (6)在市内各LED广告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7)制作、印发拆迁法规政策和成就、意义等内容的宣传彩页。 
      (三)开展城市建设房屋征迁知识培训
    对房屋征迁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安置办法、基本保障,结合当前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性、拆迁工作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社区、村组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知识知晓率。开展知识培训讲座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迁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周玉峰任组长,副市长陈明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双创办主任唐志宏,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强、市双创办常务副主任陈文乾、市双创办副主任金铭、市住建局副局长段平安、市国土局纪检组长李青云、市规划局副局长王波、安康日报社总编倪嘉、安康电视台副台长王武周、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肖利英、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明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迁的宣传工作。
      七、职责分工
      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双创办、各片区双创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活动的检查、督查、暗访、考核工作;
      汉滨区政府(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协调和配合,协助新闻媒体充分发掘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先进案例、素材,提供宣传所需有关资料。通过宣传发动依法实施好城市建设房屋征迁、综合保障和维稳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重要节点设置宣传广告牌5块(自选地点),法规政策宣传栏5块,每月更换1期。协助新闻媒体充分发掘房屋征迁和项目建设先进案例、素材,提供宣传所需有关资料。负责辖区村组政策宣传及培训。
      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培训教材和宣传提纲,编印住建系统建设项目房屋征迁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做好房屋征迁安置补偿政策指导、安置管理、检查考核,并负责安康中心城区大型广告设置,以及督促led广告商定期滚动播放房屋征迁公益广告等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红线、安置地块规划、违章建筑拆除的宣传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在建筑工地围墙设置房屋征迁政策的公益广告;
      各新闻媒体: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的新闻宣传工作;
      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纪检监察、信访维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发动和配合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宣传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紧扣主题,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全面、准确体现宣传活动的主题,正面宣传、准确宣传、及时宣传,确保宣传活动不走样、不添乱。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围绕促进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主线,精心组织素材,营造推进房屋征迁、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立足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项目实际,市、区、办、村、组上下联动,广泛发动群众,在中心城市迅速掀起城市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迁宣传热潮,把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保证效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细化宣传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建立责任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双创办要结合双创工作要求,加强检查、督查、暗访、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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