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55262 发布日期 2013-02-05 14:39
来源 安康市水利局
内容概述 市水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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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本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的编制、上传等工作。二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根据《条例》要求,制定了多项保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扩大公开范围,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最初的水利业务工作信息、政策法规逐步扩大到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全部业务,将防汛抗旱救灾情况、水利工程招标信息、重大水利项目安排、重要水利活动等情况,以及水行政许可审批等与全社会密切关注的事项,在水利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全年网站发布信息500多条,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受理信访30多件,门户网站年访问量突破20余万人次。在公开种类上,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五公开一明确”,即“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要求,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水利网站的维护运行。通过网站及时上传水利动态、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党建文明等方面的信息,共上传各类信息500余条。二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布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分组织机构、政务公开、领导讲话、通知公告和其他等五大部分,明确了局机关主动公开的范围。其中政策法规部分主要包括1984年以来国家、水利部、省、安康市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拟办科室必须在信息形成后2个工作日内报局信息,经审查后由办公室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0多条。目前,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全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实行网上公开。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制定了信息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低于2条,并由局考核组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在全局通报,年终根据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进行评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予以批评教育。

          安康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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