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月l日选举: 黄超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须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2006年l月l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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