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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四项措施”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作者:汪显斌 曾艺 时间:2013-01-14 15:18 来源:市人社局 字号: 打印

      为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市人社局结合职能、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目标责任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加强领导夯责任。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落实人员、经费、设施(备),制定印发《迎评工作方案》、《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内容、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同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宣传引导造声势。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等途径,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办法》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自觉性。在干部竞争上岗演讲、科室负责人述职、窗口单位接访接待服务过程中将普通话作为硬性要求和评分依据,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公文写作、宣传报道、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知识培训,为他们办理学习卡,并邀请市语委办、市普通话测试站上门集中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率达到80%以上,除3名缺音外全部达三甲以上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办公场所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标志牌,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并定期更换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开设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动态播发工作信息,设置链接提供资料下载,营造了语言文字工作浓郁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
      从严审核求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印发给每个科室单位学习贯彻,所有公文实行科室(单位)草拟、分管领导审核、政办科终审定稿制度,严格审查公文的文体格式、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等,确保了公文的规范性。建立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于用字用语不规范的予以删改或退回,确保信息合法、准确、规范,有力促进了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发挥职能促提升。结合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把普通话水平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级的条件之一,将《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作为申报必备要件进行严格审核;把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公务员考录工作要求之一,笔试面试要求必须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同时对公务员普通话等级达标和培训、测试提出要求,有力促进了各级机关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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