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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426425 发布日期 2019-10-07 15:31
来源 安康市纪委监委
内容概述 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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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戴高涛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8年5月,岚皋县市场监管局对本县一药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中药饮片问题立案调查。在违法事实未查清,减轻处罚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未核清的情况下,戴高涛先后主持会议,给予企业行政处罚,后又做出减轻处罚的决定,对违法销售药品也未采取措施,戴高涛行为构成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汉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茂顺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中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7月至9月,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汉阴县开展巡视并反馈问题。汉阴县国土局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整改措施不结合实际、不具有针对性,整改时限不符合要求,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滞后,李茂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华山(现为县移民开发局保留职级干部)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8月,胡华山未对一宗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即同意登记并颁发《土地他项权证》。2017年3月,本县居民李立对县国土局登记、颁证行为提起诉讼。法院终审认定,旬阳县国土资源局登记、颁证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遂予以撤销。对此,胡华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镇坪县原农林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录平(现任县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不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3月,田录平未按规定申请回避,代表镇坪县农林科技局先后与伍某业(系连襟关系)、王某菊夫妇两次签订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项目施工合同。项目评审、验收中,田录平作为牵头人,未对验收结论审核把关,致使项目建设内容未完成即通过验收并兑付补助。田录平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5.汉阴县双乳镇人大代表,三同村村委会原主任邹君华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土地确权工作中,三同村委会在丈量土地后,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和审核,就上报了农户土地确权面积。2016年,农户土地面积纠错中仍未核实、公示,导致部分农户土地面积不实,引发群众上访。对此,邹君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件,反映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这些党员干部受处分,教训很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高度,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入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例深刻检视反思,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党员干部整体作风转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重点,挺纪在前、严查快处、精准问责,为全面实现安康追赶超越提供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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