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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4-348 发布日期 2004-05-13 15:51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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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统一部署和2月4日卫生部、省卫生厅防治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治禽流感的认识。卫生系统防治禽流感的主要任务是坚决阻止禽流感对人的感染。因此,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预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紧急行动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周密部署,发扬抗击非典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人禽流感疫情在我市的发生和扩散。
  二、突出重点,严把“三关”。防止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关键要把好预防关、监测关和诊断治疗关。
  (一)严把“预防关”。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深入群众开展健康教育。要把养鸡(鸭)、贩鸡(鸭)、宰鸡(鸭)人员作为重点保护和宣传对象,要求养鸡(鸭)场从业人员要戴口罩,穿防护服,落实场长负责制。要教育广大群众近期内远离鸡、鸭等禽类,不要到养鸡场和卖鸡市场,减少与禽类动物接触。要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围绕防非典、防禽流感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卫生死角,清洁公共卫生环境,减少疾病的滋生和蔓延。
  (二)把好“监测关”。各级疾控中心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人禽流感监测工作。重点抓好市中心医院和各县区确定的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呼吸道病人的监测工作,对流感病例突然增多的情况要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抓好养鸡(鸭)场从业人员和市场贩鸡(鸭)、宰鸡(鸭)人员等高暴露人群的监测工作,实行测体温制度,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要落实监测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
  (三)把好“诊断治疗关”。确定市中心医院为市级人禽流感定点防治医院,各县区非典防治定点医院为人禽流感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治的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工作。各级医院发热门诊要把防非典和防人禽流感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四早”。不具备发热门诊条件的基层医院、诊所、门诊部对可疑的发烧病人要及时转诊。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组织专家组逐级会诊上报卫生部确定。
  三、做好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坚持分级培训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统一要求,2月底前完成市级师资培训工作,3月15日前各县区全面完成培训任务。通过培训,使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掌握人禽流感的诊疗、消毒、防护、疫情报告等技术知识。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卫生人员学习卫生部2月4日印发的《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等文件。文件内容请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要立即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建立集贸市场每日巡查制度,对重点市场每日安排专人对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交易进行专门检查,对发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切实加强对防治人禽流感的领导。防治人禽流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卫生局成立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非典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人禽流感防治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县区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组织本县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注意与农业等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各级要组建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和流行病学调查组,加强技术培训和演练,搞好物资储备。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疫情保持高度敏感性,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疫情发布权在卫生部。严格值班制,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过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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