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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军分区关于表彰“7·18”抗洪救灾英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 年8 月10 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2134 发布日期 2010-08-12 09:59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军分区关于表彰“7·18”抗洪救灾英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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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至25日,我市先后出现两次强降雨过程,全市遭受了一场自1983 年以来最为严重的特大洪水和泥石流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市委、市政府快速反应,果断决策,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抗击洪灾,广大军民群策群力、同舟共济,全面开展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取得了抗洪救灾的阶段性胜利。
       在这次抗洪救灾工作中,各级干部心系群众,不畏艰2险,始终奋战在抗洪救灾第一线;人民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吃苦耐劳,连续作战,发挥了突击队的作用;中省驻安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情系灾民,以干克难,抓紧调运救灾物资,全力抢修水毁基础设施;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抗洪救灾工作;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冲锋在前,共产党员舍生忘死,用辛勤汗水甚至是生命保护了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抗洪救灾的壮歌。
       这次抗洪救灾斗争,充分展示了安康人民不畏艰险的精神风貌,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团结奋斗的时代特征,再次检验了广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过硬素质。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加快灾区恢复重建步伐,夺取生产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龚太华等2 名同志“安康市‘7·18’抗洪救灾英模”荣誉称号,追授杨宗兴等7 名同志“安康市‘7·18’抗洪救灾英模”荣誉称号,授予市委组织部等54 个单位“安康市‘7·18’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钟庆明等92 名同志“安康市‘7·18’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当前,防汛救灾、恢复重建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完3成全年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把抗洪救灾中焕发出来的斗志和力量凝聚到防汛救灾和加快发展上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防汛救灾的全面胜利,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安康市“7·18”抗洪救灾英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 共  安 康 市 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 康 军 分 区  
2010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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