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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三制”并举 严把党员“入口关”

    作者:寇华 时间:2005-07-05 15:17 来源: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近期,汉滨区委制定下发了《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办法(试行)》,严把发展党员群众监督、入党程序、工作责任三道“关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群众关。规定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均要通过有关形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党支部和上级党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严把程序关。凡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运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注重从程序上把关。
    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把责任关。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人。对因党(工)委审批不细、把关不严、造成发展失误的,追究党(工)委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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