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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通村水泥路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10年4月29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29440 发布日期 2010-04-30 10:16
来源 安康日报
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通村水泥路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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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抢抓中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推进突破发展的基础工程,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切实加大建设力度,谱写了我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的辉煌篇章。四年来,全市累计投资35.7亿元,建成通村水泥路10400公里,实现了一万公里通村水泥路的建设目标,解决了全市92%的行政村230余万农民群众“出行难、运货难”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指挥,交通部门精心实施、严把质量,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广大群众艰苦创业、以干克难,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凝聚和形成了不甘贫困、克难攻坚、群策群力、苦干实干的“村道精神”。为了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在各县区考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汉阴县、平利县、白河县“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突出贡献奖”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紫阳等7个县区“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特别优秀奖”称号,各奖励8万元;授予市发改委等10个市直单位“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干部职工人均奖励1000元;授予汉滨区恒口镇等30个乡镇“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突出贡献奖”称号,各奖励3万元;授予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支部书记张明俊等10人“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红旗标兵”称号,各奖励6000元;授予汉滨区交通局局长李纪平等50人“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功臣”称号,各奖励2000元。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农村公路工作科学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通村水泥路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村道精神”,为实施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安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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