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数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以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的部署安排,现就2019年我省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详见附件专业方向说明),分专业遴选选首批1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合、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各高等职业学校遵从自愿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工作,每校限报1个团队,向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
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于6月11日至6月20日登录教育部官网教师司主页(htp:/www.moe.gov.cn/s78/A10/)“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专栏“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
(二)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根据要求,结合配额方案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
(三)教育部评审立项
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团队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培育建设
团队建设立项单位根据本校本专业团队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围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团队教师专项培训,成建制、分批次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开展教改研究与实践。
(五)考核验收
团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四、报送要求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须在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96。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