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新闻单位:
为反映我市双创新闻宣传工作年度业绩,展示安康双创宣传工作成果,激发广大新闻工作者投身双创宣传的热情,推进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双创工作服务,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双创新闻奖评选活动。请各新闻单位按照《安康市2009年度双创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尽早动手,认真评选,按时推荐参评作品报我办宣传组。
附件:安康市2009年度双创新闻奖评选办法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双创 新闻奖 评选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 档(二)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印发
安康市2009年度双创新闻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开展安康市双创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反映我市双创新闻宣传工作年度业绩,展示安康双创宣传工作丰硕成果,激发广大新闻工作者投身双创宣传的工作热情,发挥双创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双创工作服务。
二、参评范围
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教育电视台、安康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在2009年元月1日至12月中旬刊播登载的以双创工作为内容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
(一)报刊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每篇在1000字以内。
2、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每篇在3000字以内。
3、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每篇在2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双创主题或已经发生的双创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的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双创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专栏和系列评论。
5、新闻摄影。
6、新闻专栏。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时长3分钟内的新闻报道。
2、新闻专题:时长10分钟内。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同报纸评选项目,播出时长为5分钟。
4、新闻专栏。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安康双创工作实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必须是反映安康双创的新闻事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时效性强、特色突出、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立论正确,对安康双创实践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针对性;
(二)各项评选标准
1、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恰当,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2、新闻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3、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4、新闻专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文字、声音、画面生动感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
5、对个别特别优秀作品,经评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可适当放宽篇幅、时长等限制,准予参评。
五、名额分配
各媒体分消息、通讯、评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摄影五类体裁上报参评作品。其中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按每类体裁每三月1件计报参评作品,安康广播电视报、安康教育电视台以每类体裁每四月1件计报作品,其中,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1组参评稿件算作一件。全年各媒体上报参评稿件约100件。
六、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均由单位推荐报送,认真填写《安康双创新闻奖参评作品目录表》(附1)和《安康双创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2)。所推荐选送一等奖的作品,加印《安康双创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2)各20份。
2、报纸类作品报送要求:按消息类、通讯类、评论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类、新闻摄影类分别制作《目录表》作封皮,内附每件作品《推荐表》并附作品刊发原件或复印件2份。并将电子文本报送市双创办公室宣传教育组(邮箱:awozhen@tom.com)。
3、广播电视作品要求:广播作品制成CD,电视作品刻制成DVD。盒盖上必须贴上“安康双创新闻奖”参评作品及作品名称、文字稿件、作者、报送单位。
4、报送时间: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到安康市双创办公室宣传教育组(地址:育才西路原人行办公楼三楼,邮编:725000;联系电话:3330123)。
七、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安康双创新闻奖分别以消息类、通讯类(电视专题、广播专题)、评论类、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类、新闻摄影类各设一、二、三等奖各1、2、3名(安康广播电视报、安康教育电视台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总件数不超过参评作品的50%。
(二)组织奖:以稿件质量(最终获奖奖次及获奖数目)为主,参考媒体刊播双创稿件数量而设定的媒体集体类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一、二名。
八、评选机构
1、安康双创新闻奖的评委由市双创办聘任;
2、评委构成:市双创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记协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九、奖励办法
1、安康市双创新闻奖是安康新闻奖的一个专项奖,等同于安康新闻奖。
2、市双创办公开通报安康双创新闻奖获奖作品的标题和获奖单位及个人,召开颁奖会向获奖者颁发牌匾、证书和奖金。
3、下列情况不予评选:
(1)超出规定参评数额报送的作品;
(2)未按规定项目报送的作品;
(3)超时超长的作品;
(4)不按规定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的作品;
(5)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送的作品。
4、安康市双创办享有安康双创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5、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市双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