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在汉阴县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陈勇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紧紧抓住创建“平安安康”这一重要载体,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80%以上县区实现平安创建目标,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新安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5年以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按照“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安康”的总体要求,以“平安安康”创建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不断深化基层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市社会治安人民群众满意率连续三年始终保持在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截至目前,全市有4个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5个平安乡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示范乡镇”,4个县被省综治委表彰为平安创建先进县,有177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乡镇”。继2004年石泉县北街社区之后,汉阴县涧池镇又荣获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殊荣。
在现场参观了石泉、汉阴两县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听取了4个县和1个乡镇对近年来的综治工作情况的交流发言后,陈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全力提高综治工作整体水平。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创建工作质量。坚持重心下移,把基层平安创建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巩固、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打牢平安建设的根基。要进一步抓好乡镇、社区综治委(办)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治保会、调委会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抓好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量建设,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着力提高基层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加大基础建设的投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科技防范水平,落实工作报酬,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保障。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础。
陈勇强调,要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常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努力在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壮大力量、落实保障方面实现突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各级综治部门要善于从全局、大局来思考谋划综治工作,充分发挥综治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建立领导干部履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进行平安建设述职,切实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阶层和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各级综治办要加强对成员单位参与平安建设的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提高考核评比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合理性。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群众安全感较低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实施“一票否决”。四是要紧紧围绕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花雕铸平安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整体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市上领导范从顺、何少华、陈安生出席了会议。市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分管政法综治工作领导,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综治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