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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环城南路全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6-24 15:51
来源 汉滨交警
内容概述 关于环城南路全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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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安康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有效地治理堵点和乱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经研究决定: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路面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的路面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二、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标志标线和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道路技术监控和摄像技术进行采集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放”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三、本通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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