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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索引号 748609502-GK-2021-0051 发布日期 2021-05-26 09:12
来源 市统计局
内容概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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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安康市统计局
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4934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2990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36470人,下降5.19%,年平均下降率为0.53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947740户,集体户24776 户,家庭户人口为2383273人,集体户人口为1101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73156人,占99.19%;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280人,占0.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3480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2%;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67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及各县区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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