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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440 发布日期 2021-03-30 19:23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世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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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世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安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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