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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与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框架协议》

    作者:李世锋 梁沛 张禄 时间:2021-02-23 08:27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近日,平利县分别与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框架协议》。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贯彻《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平利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推进该县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的有效举措。
      根据协议,为强化平利作为全市乡村振兴试点县区重要引领作用,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市林业局将在发展林业特色经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及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县等方面给予平利重点支持,市发改委将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加快乡村清洁发展、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加大政策投入力度等方面给予平利重点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平利县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区、培育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建设“一带两区五大基地”、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茶饮产业率先突破发展、大力实施生态养殖重点建设项目、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农业农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将召开对接磋商会议,协调乡村振兴先进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支持重点,与平利县共同推进重大项目深入实施。
      此前,县政府办、人社、财政、水利、扶贫、农业、政法、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教科、经贸、市监、交通等县级部门已与市级对口部门签订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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