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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林业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98 发布日期 2021-02-10 14:19
来源 市林业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林业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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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进展缓慢,省林业局要求各设区市2018年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截至目前,安康市林业局未完成。
  二、整改措施。按照国家林草局最新发布的《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精神,指导化龙山保护区、瀛湖湿地保护区,对前期已提交省林业局的勘界成果数据库进行修订、更新完善,重新编写成果报告,按照程序组织上报。
  三、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
  四、完成情况:2018年11月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安康市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5月市林业局将区勘界立标成果报送陕西省林业局,2019年7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安康市林业局对已完成的勘界立标成果进行了补充完善;征求了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在保护区所在地进行现地公示。9月23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网站对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进行了公示无异议后,市林业局将完善后的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于2019年10月31日再次上报省林业局。

安康市林业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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