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14 发布日期 2021-01-29 14:20
来源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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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中、省规定,结合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报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门户网站http://nyj.ankang.gov.cn查询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和社会公众热切关注的问题,及时高效发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实效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门户网站设置有意见征集、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网上调查等互动功能,方便群众办事服务。网站全年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篇,民意征集调查4期,全年共回复领导信箱信件4件,办结4件,平均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公开信件4个。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今年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商业机构申请,已全部办结,均完全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搭建传递“三农”信息和互动交流的平台,着力提升安康“三农”工作信息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媒介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全年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共计1850余条。回应公众关切,及时解决公众诉求,不断增进公众认同与支持。全面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总体表现为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程序更规范、获取信息渠道更便捷,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48505个,网站总访问量777100次,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网站共发布信息1500条,“安康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7条,“安康农业农村”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5条。通过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市政府网站、《人民日报》客户端、《农民日报》、《陕西日报》、《农业科技报》、《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新闻网等中、省、市主流媒体,公开农业信息225条。在疫情期间为广大群众的农业生产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帮助。投稿中央主流媒体并于平台报道17次,面向全国人民全面展示了2020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措施及成效。

(五)强化监督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保密审查程序等制度,印发《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并严格贯彻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44405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精准,在针对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面对当下政务公开工作新动态和新趋向的形势下,业务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局系统政务公开的年初部署、年终总结,以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落实重大舆情和重要决策事项必须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并全程参与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强化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五公开”工作,突出在重大决策和重点领域事项上,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执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法律顾问、媒体等列席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的会议制度,深化“五公开”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建设,让政府行政的决策程序、操作流程、执行过程、服务结果等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切实让社会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三是强化关切回应和政策解读,对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务必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解读文件则更要在形式和样式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要尽可能多元化,增强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生动性;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主动交流和联动,健全政务舆情的应急、处置和联动机制;要健全完善本部门的政务舆情回应督查、考评、通报机制和相关工作预案,拓展和利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新媒体矩阵,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和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四是进一步完善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发布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形成政务公开信息集中发布的网络矩阵,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和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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