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178 发布日期 2021-01-29 11:40
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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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安康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安康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ank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大楼5楼;邮编:725000;电话:0915-32120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立足工作实际,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透明度,对局各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政策解读内容,加大政策回应力度、速度、准确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水平。截止2020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4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37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4条,应急动态信息59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4条,调查征集6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8条,风险预警31条,其他信息3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有效办结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程序公开。按时更新“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新的要求,及时调整公开栏目,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接市电子政务办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安康应急管理”政务微信共编发政务信息600条,积极向市政府网站报送采用政务信息33条,向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报送采用政务信息7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在日常工作中,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针对社会公众的关切,特别是对广大市民关注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建立网上舆情监看、报送、处理工作机制,组织专题的解读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0

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083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当前全媒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信息快速传播的先进手段,社会及公众习惯于在网络上查询相关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我局将在下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信息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规范公开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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