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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销号单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151 发布日期 2021-01-26 15:09
来源 市财政局
内容概述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销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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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填表时间:2021.1.14

销号问题

加强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

安康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

规范使用秦岭环保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秦岭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规范使用秦岭环保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转移资金用途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销号问题,我局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秦岭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安财监(201912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环保(秦岭)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自评的通知》(安财建(202094号),并成立检查工作组,多次对全市秦岭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发挥良好效益。

现场验收时间

2021115

备注

牵头责任领导签字时间即为完成销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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