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纪委监委
手机版
|
繁体
|
English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安康
您当前的位置:
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鹏、刘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鹏、刘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2021-0057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政任字〔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2 10:13
内容概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鹏、刘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张鹏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海峰同志任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公文PDF原件:
安政任字〔2021〕2号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政务
微信
安康发布
政务
微博
机器人
手机版
无障碍
安康12345
我要查
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