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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目标考核,社区和社会组织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53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20〕155号 公开日期: 2020-11-17 18:5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着力解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突出问题,根据《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21)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升秦巴明珠城市品质为目标,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对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主要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突出“两违”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管重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注重工作成效,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工作实绩。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实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安排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严格落实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引导作用。

      三、考核对象

      汉滨区政府(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五里镇、关庙镇、张滩镇和吉河镇)

      四、考核内容
      (一)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二)“两违”管控。包括组织管理、“两违”处置、投诉举报、无违创建、宣传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扫保洁、背街小巷管理、城乡结合部和无物业小区环境整治,街道秩序、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管理,“门前四包”、垃圾分类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形式。实行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督查主要通过不定期抽查、随机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年度考核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评分表》进行计分。考核分值为100分,其中网格化管理组织建设5分,“两违”管控60分,市容环境卫生35分。
      (二)考核组织。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由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创建办等部门配合,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由市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考核奖惩

      (一)将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市对汉滨区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相应增加考核分值。
      (二)根据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结果对汉滨区政府进行奖励,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300万元,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奖励200万元,85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奖励100万元。
      (三)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80以下,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评分表

    类别

    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体系

    建设

    体系建设

    1.对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1分)

    2.分级建立城市综合监管网格,各级网格内部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各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2分)

    3.制定完善各级网格化管理考核奖惩制度。(2分)

    5

    “两违”管控

    组织管理

    1.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两违”管控工作,有文件、有记录。(1分)

    2.“两违”管控工作人员数量适应工作需要,人员

    管理规范,工作经费保障到位。(1分)

    3.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1分)

    4.每月按期向市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报送月报表、工作小结。(2分)

    5

    “两违”处置

    1.健全和落实“两违”管控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管理规范。(2分)

    2.“两违”管控工作有力,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置一起;未完成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的每处(户)扣2分;受到市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28分)。

    3.完成年度“两违”存量处置任务。(10分)

    40

    投诉举报

    1.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2分)

    2.完成“两违”投诉办理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6分)

    8

    无违创建

    积极开展无新增违建村(社区)创建,全年完成不少于8个村(社区)创建。(3分)

    3

    宣传工作

    1.各镇办应设立“两违”固定宣传栏1处。(1分)。

    2.全年在村(社区)开展群众宣传发动工作4次以上,每少1次扣0.5分。(2分)

    3.每月向市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报送信息至少1条,每少1条扣0.1分。(1分)

    4

    市容环境卫生

    日常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市创建办日常督查反馈问题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10

    专项督办

    收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市创建办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黄色督办单每件扣2分,收到红色警告单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5

    社会监督

    对市级新闻媒体曝光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的每件扣1分,对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件扣2分。

    5

    信访投诉

    对领导交办、相关部门转办、群众投诉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限期内未解决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垃圾分类

    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完成比例计分。

    5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0〕155号

    解读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205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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