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关于召开安康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9-30 10:3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为促进安康市经济发展,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合法、合规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局 决定举行安康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
【字体: 分享:
  为促进安康市经济发展,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合法、合规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安康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高新睿智酒店4楼睿哲厅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安康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规划修改的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主。 

  六、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汉滨分局负责,将听证事项在涉及镇村广泛宣传,并邀请相关镇村干部、群众参与听证会。 

  七、申请方式: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9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吉田兆  王俊峰   联系电话:32046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