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每所学校申请新增专业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新设国控专业数量不超过1个。专业数超过45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申报撤销专业,撤销专业数量不得少于新增专业数量。
二、申报条件
(一)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有企业的实质性参与,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 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40%;
4.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5. 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中长期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特色的专业。将行业产业发展需要,专业群建设需求量大、就业形势较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4),优先设置。
2.从严从紧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招生人数多、就业率低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5),提高设置条件,严格控制增量。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申报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依据。
(二)2021年拟招生专业必须是规范专业名称,名称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名称为依据,省教育厅据此审查。对于申报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信息不准确的,不予批准。
(三)除国家控制的专业以外,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在从严控制原则下,自行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不能与现设专业名称产生歧义或混淆。
现设专业确需增加或改变已有专业方向的,需填报《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国控专业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其他类国控专业由高校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
(五)连续三年未招生的国控专业点须按新设国控专业程序重新申请。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高校于11月23日(星期一)前,将拟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纸质版材料:学校申报公文、《汇总表》、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等各一式三份。
(三)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
(四)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电子文档。
(五)请各高校于11月30日(星期一)前,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网址:www.zyyxzy.cn)完成专业填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校可通过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对《目录》2021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后通知。
联系人:
唐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029-88668837
屈波 霍倩倩(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029-87083093/87081863
邮箱:458468669@qq.com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醒钟楼B座教务处教学科B-BG-109室(邮编:712100)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2.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3.
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
4.
急需高职专业名单
5.
省控高职专业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