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0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0208 发布日期 2020-11-04 16:54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豆制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制品、餐饮具7大类食品5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淀粉制品、餐饮具2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餐具洗消残留超标问题。
【字体: 分享: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豆制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制品、餐饮具7大类食品5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淀粉制品、餐饮具2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餐具洗消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安康市明江酒店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汉阴粉条(外购),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 安康市明江酒店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 (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 陕西睿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龙酒店分公司使用的餐饮具 (筷子),1批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 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花半里火锅店使用的餐饮具 (小盘),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 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花半里火锅店使用的餐饮具 (油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 安康禹金洲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 (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 安康市汉滨区美味故事酒店使用的餐饮具 (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 安康市四季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 (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