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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三项机制激活力 创新创业增动力

    作者:高德铭 刘天天 时间:2020-11-03 11:17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三项机制”制度机制作用,持续发力、创新推进,通过量化考核,大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应急管理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强化考核支撑。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在深刻把握“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制度关联性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改进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分工合作、科学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各责任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三五三”工作法要求,盯准目标任务,坚持分工合作,班子成员之间在各负其责的同时注重工作的协调沟通,一般干部打破股室界限,加强协调配合,汇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评优树模原则上从考核优秀的股室产生。年度考核奖金分配也将更多的向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倾斜,坚决杜绝平均主义,形成鲜明的导向,让勤奋工作的人员得到应有的褒奖。通过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的考量单位工作、干部实绩,为用准用实“三项机制”提供了让人信服的依据。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三项机制”关键要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石泉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在严格执行《石泉县党政领导干部激励、容错和否决暂行规定》《石泉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干部激励、保护、容错、否决和能上能下措施的实施方案》,对干部激励措施、保护干部、容错免责、一票否决、能上能下具体情形予以明确。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尽职尽责,切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增强实践运用。制定出台《目标考核量化标准》实行积分制,明确共性指标、业务指标、表彰奖励、罚分处罚和一票否决具体标准,规定股室、个人获得中、省、市表彰为单位争取到荣誉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个人工作突出的进行奖励;本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且符合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等;对履职不力、工作平庸的股室负责人采取调整岗位、末位淘汰、回炉锻造等措施,果断让其“下”,把能干事、干成事的,以及考核优秀的干部任用到重要股室,后备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真正让“下”的人“下”的心服口服,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同时,明确容错情形、容错程序、结果运用等容错纠错具体内容,让干部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消除干部担心“动辄则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顾之忧,在安全生产执法中坚持依法办案,在应急处突过程中能果敢作为。一套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的鼓励激励措施极大地鼓舞了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士气,有效促进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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