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要求,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了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4月16日邀请专家及相关单位现场踏勘,同时对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原则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该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
项目周边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在公示期内到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转交给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3336307
联系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建设大厦
附件:拟核发选址意见书项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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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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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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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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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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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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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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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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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镇郝家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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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约150亩,一期建设处理能力1200t/d,含污泥处理设施,二期提升至180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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