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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81217 发布日期 2020-06-25 10:17
来源 市发改委
内容概述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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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环资〔2020〕3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广电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广电总局、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4个部委关于《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92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低碳,全面小康”。
  三、活动安排
  1. 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云”上节能周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
  2. 全国低碳日中,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相关活动,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升公众低碳意识。鼓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3. 各县区要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线上展览展示和推广、线上节能知识讲座、绿色消费推广、低碳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动员民众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参与节能宣传活动等。
  4.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以线上方式为主,开展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5.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要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我委(环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委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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