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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78595 发布日期 2020-08-03 10:00
来源 市教体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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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教体函〔2020〕216号

各县区教体和科技局、安康市高新区教体和文旅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市阳光学校),市教研室、市电教馆: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 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是脱贫攻坚任务中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我市各级大力推进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工作整体安排,通过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等措施,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入学率达到了95%以上,为教育脱贫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对特殊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相对滞后、个别普通学校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给控辍保学工作埋下了隐患。《意见》着眼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大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评估认定、就近安置、支持体系、特殊关爱、教师能力和组织落实等方面,对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是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的基本遵循和基础制度。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随班就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努力把我市特殊教育提升到新的水平。
  二、多措并举落实好《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适龄残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整体工作安排,纳入控辍保学工作内容,认真对照《意见》要求,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制度和教育安置台账,完善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标准和程序,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断提高评估、安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每个县区都要建立一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在随班就读5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合理规划布局建设资源教室,按要求配备人员和设施设备,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协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特殊教育指导、研究、服务的作用,发挥资源教室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支持作用。要加强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爱,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培养生活劳动技能,落实“一人一案”,完善学生评价制度,培育融合、友爱、互助的良好文化氛围。要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配备和培养,完善和落实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能力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要将包含随班就读工作在内的特殊教育相关指标,纳入控辍保学检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等督导评估(评价)体系。县级要将随班就读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和校长年度考评。市教体局将适时开展随班就读示范县区、示范校创建评选,各县区和各相关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区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开展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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