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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中心城市供水保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函〔2020〕125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77201 发布日期 2020-07-31 16:27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中心城市供水保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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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安康中心城市供水保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康中心城市供水保障技改项目位于汉滨区马坡岭、七里沟、柳树村和高新区钻石西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马坡岭取水泵房进行改造;扩改马坡岭取水口—江南净水厂输水管线;江南净水厂一、二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处理能力达到70000m3/d,新建日处理30000m3/d的三期净水厂;江北净水厂一期工程升级改造,使其恢复日处理30000m3/d的处理规模、一、二期净水能力共计80000m3/d;新增一条江南江北过江输水管网;改造果园加压泵站,管线设计供水能力达到15000m3/d;红土岭应急水源地取水口提升泵站、原水输送管线进行改造,修建滚水坝一座;许家台水源地生活面源治理,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设施;新引入一条供电专线形成双回路,保证供水设备供电安全;供水设施周边安装周界入侵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总投资21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2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的通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康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该项目在落实工程设计、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水源地、供水设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地点大多数位于水体周边地带,部分施工作业处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取水泵站、管网开挖及过江管网等施工作业应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的开挖,设置围堰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对工程开挖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及淘汰设备等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确保水源地生态环境及供水设施不受影响。
  (二)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自来水净化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少量检验废水。江南、江北净水厂产生的工艺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依托厂区现有的絮凝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室废水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措施。江南、江北净水厂应分别设置1套污泥脱水设施,污泥经脱水、固化后污泥含水率达到60%后定期清运至安康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检验废液属危险废物,应采用专业容器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净水厂出水使用消毒药剂为次氯酸钠,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泄漏风险事故的
  发生,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关事项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管理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权益。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中所承诺的内容,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高新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和高新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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