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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7月11日至12日强降雨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76586 发布日期 2020-07-11 17:3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7月11日至12日强降雨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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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办发〔2020〕194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易发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1日至12日我市将出现新一轮大到暴雨天气过程。主要强降水时段出现在11日白天至12日上午,过程累计降水量30-60毫米,汉滨、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大部分镇办过程降水量超过80毫米。考虑到前期土壤水含水量较高,本轮降水过程强度大,局地山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风险高。为切实做好本次强降水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保持定力,迅速安排部署。入汛以来,全市已出现3次强降雨过程,且降雨过程较为密集。各县区局、分局要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7月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关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保持高度警惕,迅速安排、严密防范,对工作措施进行再部署、再夯实、再细化,积极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在册隐患点不发生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紧密配合,做好隐患排查。各县区局、分局要积极配合应急、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旅等部门,认真开展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提供好技术支撑服务;要充分发挥“群专”力量开展隐患巡查排查,加密强降雨期间的排查巡查次数,及时掌握隐患实时变化情况,主动防范和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持续开展隐患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协同联动,及时预警预报。各县区局、分局要进一步强化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完善灾前联合预警、灾中精细服务、灾后联合调查的联动联防机制。重点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移民搬迁安置点要实行专人监测,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做到监测精准、预警预报及时、临灾避险及时。要严格按照“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要求,配合当地政府、镇办,提前做好转移、撤离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四、夯实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各县区局、分局要进入应急临战状态,严格落实人员、物资、装备“三到位”要求,充分利用“平战结合”技术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和各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到位、到岗制,保持汛期24小时信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五、严格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局、分局严格落实灾险情速报制度,按照要求及时、规范报送灾情险情信息,严防迟报、漏报、误报;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信息错误、延误等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对本次强降雨过程中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应急调查次数和因地质灾害撤离的群众人数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统计、收集和汇总,并于13日12时之前形成相关表格上报市局地灾值班室(3200633),便于省市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动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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