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或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涉嫌非法集资、涉及黑恶势力等。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额外收费。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以为缴存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名义,违规收取高额手续费或代办费。
不接受交易资金监管,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未在监管部门入网登记,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