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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邮寄卷烟的规定

    知识标题: 个人邮寄卷烟的规定
    知识内容: 我国对邮寄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邮寄证明制度。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7号)明确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两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烟草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