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期接话日活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427106 发布日期 2019-10-15 16:09
来源 市政务服务中心
内容概述 第三十五期接话日活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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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上午,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新斌参加了12345热线第三十五期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活动还邀请特约观察员、汉滨区政协常委何荣波全程参加并进行点评。期间共接听群众来电14件,其中表扬类1件,当场解答8件,形成诉求事项工单5件。经市12345中心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杨女士反映“房产证未满五年房屋买卖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杨女士所反映的房屋位于城投沁园小区,该小区在出售房屋时与每位业主签订合同,其中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5条明确约定:“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故杨女士所反映的城投沁园小区房屋暂不能够进行交易,待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二、杨先生反映“城投佳境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该小区于2018年7月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登记部门发现小区内6#楼3单元超占土地面积189.43㎡。该地原为高井村村民集体土地,属于未征收用地,需征收报批后再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应将以上手续完善后,备齐登记资料,才能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积极与市城投开发公司联系,督促其补办超占土地相关手续,待登记资料齐备,符合登记要求后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任先生反映“怡景苑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办理结果

  任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属于首次登记问题,开发公司应向登记部门提供开发建设小区的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受理后,办理该小区总证;房产开发公司取得不动产权总证后,小区业主按登记规定提供个人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开发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申请,登记中心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经核实,任先生所反映的怡景苑小区3号楼,其总证已办理完毕,请任先生积极与开发公司进行联系。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提交业主申请资料落实任先生不动产证书的问题。 


  四、肖女士反映“恒口恒月花园房产证问题”办理结果

  关于肖女士反映的恒口恒月花园小区不动产证办理的问题,属汉滨区不动产登记局管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肖女士联系,问清基本情况,下一步将督促汉滨区不动产登记局核实该户反映的问题,尽快落实解决该小区办证的问题。


  五、龚先生反映“幸福人家小区房产证问题”办理结果

  龚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属于首次登记问题,幸福人家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市中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首次办证责任单位。请龚先生与其进行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将主动联系城投公司,催促其尽快备齐相关资料,向登记部门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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