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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6-24 15:02
来源 市教体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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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和文旅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
  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有意义假期。现就做好我市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小学放暑假时间
  全市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分别在高考、中考结束后毕业离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原则上于2020年7月10日放暑假;初中七、八年级于2020年7月15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7月24日放暑假。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时间执行。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县区参照放假时间结合实际,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控和保证完成全学年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常态化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体系统疫情防控信息直报系统要求,切实将暑期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要教育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假期防护,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和旅游。要做好暑期学校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杜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做好校园定期消杀工作。

 三、切实抓好师生安全教育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各学校组织好暑假师生离校休业式,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家长告知放假、收假时间及暑期安全事项,提醒、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子女暑期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学校(各教体单位)要加强假期校舍安全监测,对地处地质灾害隐患(滑坡险段)的学校要坚持24小时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处置。落实好校园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好各类招生、考试及培训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体单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临近放假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胡蜂、防山洪泥石流、防火灾、防电信和网络诈骗、防邪教、防毒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通过QQ、微信、短信等,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普及安全常识,及时发布预警。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汛防滑工作,严格汛期和暑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度假度汛。

  四、合理安排师生暑期学习生活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暑期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思想素质。强化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文化,预防沉迷网络和游戏,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家长并向家长推送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引导孩子文明上网,控制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切实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在暑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兴趣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品味经典、社区服务、农业生产、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体育、科技和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保持暑期锻炼身体的习惯,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五、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严禁各种形式违规补课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7号)和安康市教体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1号)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减负有关规定,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市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时间不得超过15天,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二是规范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县区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预案,加强问题矛盾研判,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三是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各中小学要加强暑期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难度过大、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各县区要定期向社会(家长)发布具有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名单,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引导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务必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在假期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假期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动态监测、劝返复学等十项制度,构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摸排核查力度,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情况,逐一建立台帐,及时劝返复学、对账销号,确保账账相符,人帐相符,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收官战。强化教育宣传引导,突出重点,依法控辍,充分利用暑期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树立依法普及义务教育观念,确保秋季开学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辍学失学。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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