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主任廖良成《关于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31241 发布日期 2020-04-24 16:33
来源 市发改委
内容概述 《关于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降低A级景区门票价格、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基层使用工会经费促进消费、引导各行各业扩大消费、大力培育夜间经济、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优化消费环境8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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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有效地应对疫情冲击,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带动三产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际行动。二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促进三产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硬核”措施。三是通过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好满足市民群众不断恢复和高涨的消费热情。


  二、主要内容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第5条“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规定,第21条“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第22条“鼓励错峰休假”和第23条“鼓励弹性作息”,增加过夜游客,带动交通餐饮文化旅游行业消费,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2.降低A级景区门票价格。鼓励全市国有A级收费景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倡导民营A级景区门票半价优惠,鼓励国有民营A级景区经营管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发放电子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安康全体人员(包括外地来安康人员);发放方式为市县联动、政企联动、分期分批;合作方式为与支付宝平台合作;发放金额为5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发放领域为住宿餐饮和A级景区。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和平台企业积极性,最大限度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乘数效应。
  4.鼓励基层使用工会经费促进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各基层工会拿出本年度会员集体福利费的二分之一,为会员购买有助于脱贫攻坚的商品或本地特色农副产品等。
  5.引导各行各业扩大消费。支持各行各业各单位开展商贸促销、旅游惠民、扶贫消费等促销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鼓励商贸企业加大现场促销力度;鼓励餐饮业开展线上订餐和线下餐饮配送服务。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进行个人消费。
  6.大力培育夜间经济。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夜食、夜购、夜宿、夜娱等主题特色,开放一批夜间购物餐饮小吃文化娱乐场馆,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举办“最美·夜安康”等主题消费促销活动,繁荣夜间经济,点亮“夜安康”。
  7、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大有可为。市政府安排200万元,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前100名企业予以奖励。
  8.优化消费环境。执法部门通过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保护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活动,为消费者创造宽松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时间节点

  我市一季度餐饮住宿旅游等第三产业消费大幅下降,促进消费回补关键在于抓住第二、第三季度消费时段,要充分抓住“五一”“十一”黄金周等有利时机,努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本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063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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