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康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的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96626 发布日期 2019-01-18 17:2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总体要求、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程、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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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6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安政办函〔2019〕1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从2018年开始,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连续三年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对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康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

  二、出台意义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近年来,经多次排查,我市无黑臭水体。但是,改善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因此《安康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的制定与出台非常有必要。

  三、《方案》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排查整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不发生黑臭水体现象。
  2.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推进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到2020年年底,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中心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第二部分: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程。
  1.加快中心城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江南再生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启动江北关庙污水处理厂、江南公交总站片区、长岭片区雨污水收集管网、龙家沟箱涵建设,到2020年底,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泥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2.开展排放口整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中心城市建成区江、河、沟两侧排放口位置、排放量进行全面排查,改造排水管道、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杜绝污水溢流汉江。加强对企业、小餐饮、洗车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强化道路保洁作业管理。
  3.推进城市管网建设改造,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在城市新区、新改建道路等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改造,加快建设截流干管,推进市政管网破损修复、疏浚,加快推进七里沟、张沟、塘坝沟等处污水收集工程建设。
  4.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理。全面排查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现状,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工业企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逐步将工业废水初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5.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
  6.加强水体及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一江两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强化城市“蓝线”规划管控,规范沿江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设施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
  7.推进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方案通过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运营维护建立长效机制,同步建立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察考核、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公众参与等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建立长效机制。以全面实现“河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运营维护,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水体“长制久清”。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察考核、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公众参与五个方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相关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65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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