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期接话日活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4-21 17:4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 打印

      4月1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王琳参加了第五十三期12345热线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活动还邀请了特约观察员、安康学院教授何家理全程参加并进行点评。期间王琳共接听群众来电11件,其中表扬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效率高1件,现场解答3件,形成诉求事项工单7件。经市12345中心电话回访,7位来电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先生反映“原准建证丢失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书”问题办理结果

      市自然资源局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与成先生见面核实了相关情况,因成先生只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没有村民建房规划准建证,如要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必须提交房屋的用地手续和建设规划准建证。因此,成先生申请办证必须先向市住建局补办原建房的规划手续,市自然资源局方可受理办证事宜。


      二、郑先生反映“房屋因‘7·18’洪水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想申请重建”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郑先生户原房屋为土木结构1间1层,面积约30平米。2011年因降雨导致房屋倒塌,无法居住。随后,郑先生母亲朱某(农业户口)向村上递交了建房申请书,拟在316国道边重新选址建房。申请递交村上后,考虑到该户确实无房居住,故让其先建后补办手续。该户于2011年动工建设,2012年竣工入住。现该户向五里镇国土所递交了建房申请,经汉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监察队、五里镇国土所、五里镇规划所现场核实并答复,将按照村民建房审批程序进行受理。


      三、唐先生反映“养心园小区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市自然资源局已督促小区开发公司尽快申请完善超建面积相关用地手续。目前,开发公司正在办理,待手续完善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第一时间办理小区不动产权总证,为业主办理分证业务。


      四、李女士反映“纸厂家属院一直未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依据安康市城乡建设局(安建规函〔2009〕39号)《关于康伦造纸厂职工安置房2号楼工程的规划准建批复》,该幢楼房屋主体面积364.39㎡,但其中房屋基座土地面积84.83㎡没有合法用地手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安康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规定,需要汉滨区康伦纸厂补办完善房屋基座土地84.83㎡用地手续后,市自然资源局方可办理康伦造纸厂职工安置房2号楼不动产权总证与职工分证。下一步,登记部门将督促纸厂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五、张女士反映“批建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办理结果

      经核实,张女士户位于张滩镇双井村7组,2014年12月取得安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权利人为其丈夫,批准面积100㎡。2015年3月动工建房,2017年3月竣工。同年6月,张女士向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无法受理。城东新区成立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相关事项授权委托汉滨区办理,请张女士及时携规划许可证书及用地审批手续到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六、万女士反映“城投沁园商品房限制交易时间”问题办理结果

      接到诉求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到万女士本人,向其解释说明不动产办证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动产登记是登记部门依法将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关于房屋上市交易起始时间的认定是由市住建局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指导当事人做好后续有关工作。


      七、向先生咨询“瀛湖库区移民建房及搬迁补助”问题办理结果

      经了解,向先生是代其父咨询。向先生父亲目前居住在流水镇良田村5组(小地名:滩沙沟),住房结构为土木结构三间搭一厦,居住地紧邻园区生产道路,日常生活用水为自来水。经现场核查,向父目前居住地点不是地质灾害监测点,按照2020年省市向汉滨区下达的避灾生态搬迁安置计划,该户若自行建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但无避灾生态建房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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