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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四驱混动”跑出镇财政所体制改革加速度

    作者:周金琳 潘钊 时间:2020-04-13 08:09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镇坪县在镇财政所体制改革中,针对全县7个镇的财政所在2015年机构改革中都合并归镇政府,并增加了村级财务审计职能,变更为财政审计所,隶属所在镇人民政府管理,无机构规格,从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都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改革完成时必须达到“机构健全、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硬任务,抢抓全省镇财政所体制改革机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探索打造上下联动、资金撬动、示范带动、制度推动“四驱混动”新引擎,为镇财政所体制改革换档提速。
      上下联动“点燃引擎起好步”。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域实际的前提下,实行“县统筹、局主抓、镇实施”,凝聚各方面力量,不急躁冒进,平稳有序推进镇财政所体制改革。一是聚集各类要素。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镇坪县调整和完善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整合财政、组织、人社、编委办、审计、纪委监委、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职责,高效配置资金、人力、信息、技术等要素资源,精准靶向投放,形成叠加效应。二是压实各级责任。发挥党政主官抓落实作用,实行“书记+县长+局长+镇长”推进镇财政所体制改革,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格局。尤其注重配齐配强政策业务指导力量,县委、县政府统一调配,从财政系统内部抽调业务精湛、素质过硬人员,组建七个政策业务指导组,分别进驻七个镇指导镇财政所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切实把镇财政所体制改革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点工作的硬指标予以落实。三是激发各方动力。按照镇坪县第三次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和《镇坪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分别把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纳入2020年县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县财政局对镇财政所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当年评先评优和绩效奖励资金挂钩。
      资金撬动“注入能量快发力”。为镇财政所体制改革注入源头活水,县财政给每个镇及时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确保镇财政所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针对各镇实际情况,对财政所办公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并统一配备办公设备,搭建信息平台。
      示范带动“找准跑道提速度”。根据各镇不同实际,镇坪县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原则,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要求,择优确定上竹镇为财政管理体制工作试点,扎实推进示范点阵地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从业行为规范化、财务公开规范化“五化”工程,打造一个典型样板,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制度推动“多拉快跑增效益”。从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规范管理入手,建立了镇财政所业务流程及各项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行为规范等制度机制,推动镇财政所体制取得改革实效。一是建立“三定两单”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定目标任务、定质量标准、定完成时限,推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两单”工作制度,对标镇财政所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在摸底清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财务审计、资产和会计档案移交、标准化建设、人员岗前培训等方面严格工作标准、工作程序、时限要求,落实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改革进展情况,跟踪督办问效,确保镇财政所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快速推进。二是建立内部管理长效机制。统一建立健全了镇财政所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业务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对照规范财政所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明确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资金拨付、镇村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村财镇代理”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则,全面厘清各岗位职责,保障业务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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