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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第8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48829 发布日期 2020-03-20 12:29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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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3月16日通告(陕肺炎组发〔2020〕13号)精神,全面加强境外来安返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境内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内来安返安人员,必须出具出发地“健康码”或镇(办)及以上机构14日内有效健康证明;必须申领安康“健康码”;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
  二、在安康市有项目合作、营商关系等来安返安人员,由输入方或输出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方式,集中精准接送。工作场所严格规范管理,人员健康严格规范监测。
  三、以个别、分散方式来安返安人员,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一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管居家隔离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一律由县区负责监管集中隔离14天。
  四、各交通检查站(点)对境内来安返安人员,严格按规范开展健康监测、信息登记。手续齐全的“点对点”接送车辆,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自驾车辆,一律予以放行。
  五、各县(区)、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各类用人单位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程序处置。各镇(办)要组织辖区村(居)委会,切实做好各类来安返安人员的排查摸底、健康状况监测、规范化隔离、生活保障服务等工作。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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