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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孩子能否延缓入学?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33411 发布日期 2019-07-09 16:34
    来源 教育部网站
    内容概述 我家孩子能否延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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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我家孩子今年7月中旬满6岁,因考虑到孩子智力发展情况,我想让他推迟一年入学。但是孩子所上的幼儿园说孩子必须6岁上小学,如果不上,等到7岁入学时小孩所上幼儿园的学籍将不存在,小孩也上不了小学。我想咨询一下,国家有没有规定多大的年龄上什么样的班级,没有幼儿园的学籍就不能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如果我推迟一年再让孩子去小学报道,学校能接收他吗?

      答复:针对学生家长提出的关于子女延缓入学的问题,给出以下答复: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其主要功能是记录,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

      综上,如您的孩子确实符合延缓入学条件,您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限满后,应按时入学并就读小学一年级。当地教育部门不得因为学籍问题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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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