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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27872 发布日期 2020-02-01 15:21
来源 安康日报
内容概述 我市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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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20时,记者从全市疫情防控第二次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1月31日0时,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13例。目前,在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救治的12名患者病情平稳。

  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组长、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彬介绍,安康市于1月24日确诊首例病例,截至1月31日0时,累计接诊发热患者3508人次,累计留观发热患者423人次(当日仍在留观77人),确诊病例13例(其中1例重症病例已转往唐都医院治疗,剩余12例均在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隔离治疗疑似病例1例;全市共追踪密切接触者448人,其中集中隔离203人,居家隔离245人,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解除隔离30人。



  据悉,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严格执行诊疗方案,按照中、省制订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及诊疗工作流程,对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进行统筹安排,依托市直医院和各县区医疗机构,确定了1个市级定点医院、10个县级定点医院,设立了14个发热门诊,并通过省、市卫健委网站对外进行了公布。

  我市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传染病区(房)或隔离病区(房)的设置要求和职责任务,组建完善了市、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及院内专家组,规范了会诊、转诊及患者转运等程序,全面开展了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隔离留观等工作,并组织市县级定点医院按照“四个集中”的原则对患者进行了全力救治。



  同时,我市组织市级专家先后对市、级县定点医院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了5次大规模的医疗救治相关知识培训,将国家制定的诊疗方案及标准规范等普及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切实做好转运患者车辆及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置,严防医院感染及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
  下一步,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充分挖掘我市现有医疗资源潜力,通过腾挪病床、改造扩容、新建提升等措施增加备用定点医院或隔离救治病区,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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