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27598 发布日期 2020-01-31 17:35
来源 安康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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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编制。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安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安康市行政中心10楼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256503
  2019年,安康市民政局以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突出重点领域,拓展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和落实等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修订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编制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指定1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办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参加省民政厅、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5人次。
  (二)优化公开平台。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于2019年7月对安康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了全面优化改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确保了政府网站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在工作中,坚持把安康市政府网、安康市民政局网站作为全局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向公众提供政策法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借助安康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三)突出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群众新需求、新期待,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我局重点对民政系统在履行职能、法规文件、行政执法、决策、许可、审批、登记、年检、服务等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和完善,将每件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办理地点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19年,我局共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36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四)拓展公开渠道。2019年,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结合简政放权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年通过安康民政网公开各类信息364条,其中主动公布民政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15条,主动满足广大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群众信访回应力度,全年通过12345平台及时回复群众各类信访咨询17件,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
  2019,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举报或投诉,也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2019年,我局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2019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结果13件,政协委员提案结果18条,并逐件答复了代表和委员本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26

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3

6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8542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规范性、覆盖面不够。2.存在宣传类信息公开较多,公共服务领域及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质量不高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维护政府良好形象。2.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精心梳理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加强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3.积极探索互动交流功能,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让群众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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