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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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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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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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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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没有落实2013年作出该公司2年内搬出高新区的承诺。2016年4月7日,安康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依法关停,但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4月26日才出台了关停拆迁方案,行动缓慢,企业关停拆迁工作没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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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高新区管委会对该公司生产用电进行了切断,对生产原辅料及成品进行了回收处理,达到“两断三清”要求,企业已彻底丧失生产能力。2019年6月,高新区组织对该公司立窑、球磨机、原料储存室等进行了彻底拆除。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湿法作业要求,组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及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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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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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汉滨区红土岭饮用水源保护区60余户村民未搬迁,11公里引水渠未加盖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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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岭取水口以上11km供水渠道覆盖封闭工程已全部完成,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设置了水源地保护区内标识标牌8块、警示标识牌6块,隔离网1500米,水源达标率100%。为防止居民生活污染,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汉滨区已向周边住户配发垃圾桶200个、设置垃圾收集点6处,安装一体化玻璃罐体11座、三格化粪池9座,将保护区60户居民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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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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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白河县红石河、平利县古仙洞、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居民未搬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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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11户住户、平利县古仙洞水源地39户、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47户住户全部搬离,房屋全部拆除到位并完成场地平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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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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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安康中心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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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因受地理位置、区域规划、用地限制、建设资金等原因,无法在原址提标改造,经市政府研究,采用PPP模式搬迁新建安康市江南再生水厂,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8万吨。
江南再生水厂于2018年8月正式动工,经过11个月的建设,于2019年6月30日通水,9月30日正式运行,日均处理生活污水 4.4万吨。10月23日,市住建局组织了江南再生水厂箱体部分交工验收,同意交工进入生产运营阶段。10月28日,该厂(固废、废水、废气、噪音)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进行了公示。
12月2日,经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组织现场核查,该厂运行正常,废水自动监测系统已联网且运行正常,经第三方检测,出水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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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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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全市尚未建成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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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全市10家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提标改造,污泥处理达标。中心城区江南再生水厂已经投入正常运行,并建成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江北污水处理厂安装了石灰投加设备和污泥浓缩设备,两厂污泥处理后经第三方监测达标,含水率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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