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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出台《关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 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14371 发布日期 2019-07-31 10:2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陕西省出台《关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 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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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中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近日,陕西省出台了《关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中央要求,聚焦目标任务,优化政策供给,攻克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标中央要求,把握保障标准,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等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安全饮水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决完成减贫任务,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把持续攻坚与成果巩固统筹起来,一手抓年度减贫任务,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保质保量完成脱贫任务,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各级各部门要对脱贫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力有序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科学设计普查方案和指标体系,精心组织普查登记,严格管控数据质量,抓好普查员培训,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益。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投入保障,完善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建立并完善与脱贫攻坚需求和财力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总体不减、整合政策保持不变、资金使用更加精准。继续保障攻坚需求,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信贷资金安排优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有关转移支付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倾斜。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对资金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策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要健全整改机制,做到真改彻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扛起政治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动真碰硬彻底整改,以整改促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和质量提升。严格落实省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省政府《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形成问题交办、结果反馈、督导核查、成果运用的闭环,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要立行立改,及时补齐薄弱环节;对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改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要拿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整改。要把整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和常态化督导范围,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同时,《实施意见》还细化完善了贫困退出标准,强调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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