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宁陕 > 正文内容

    宁陕县域外大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

    作者:吴琛 时间:2019-11-01 10:15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现年74岁的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朱家沟组贫困户廖柏芳,今年9月1日突发病毒性胃肠炎入住宁陕县医院,3天后病情加重,需要紧急转入省西电集团医院,由于家中困难,无法拿出钱看病,得知此情况后,宁陕县医保局立即启动县域外应急保障措施,为廖柏芳办理县域外应急保障金手续,电汇应急保障金3.5万元,开通西电医院急症病人“绿色通道”。9月4日患者顺利住院治疗,诊断为急性肾功能不全症,由于治疗及时,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于9月13日出院休养。住院费共计20919.24元,三重保障报销16300元,自付4600元,患者家属已结清住院费用,应急保障金3.5万元已顺利返回专户。
      宁陕县医保局局长王新介绍,为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发生率,自今年7月以来,宁陕县率先实现了县域外大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争取了800万政策性资金额度,设立“宁陕县县域外大病就医应急保障金”,县医保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按时按使用金额归还扶贫公司,扶贫公司统一结算,资金筹集过程中产生的财务成本由县财政全额补贴,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患大病县域外应急保障和重危特困群体医疗救助问题,为重大病贫困患者及时救治提供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宁陕县医保局与省人民医院、西电集团医院、省结核病防治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通了绿色通道,方便转诊就医。贫困患者转诊时,根据自身困难向医保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签署资金申请书和还款承诺书。转诊后,合作定点医院反馈诊断证明和住院费用测算明细,医保部门根据费用需求确定汇款额度并汇款。汇款额度原则上参照医保报销额度确定,贫困户最高不超过合规费用的80%,家庭确实困难的非贫困户,预交住院押金在5万元以上的,应急资金最高不超过合规费用的50%。涉及省内报销直通车结算的,以垫付住院押金形式给予救助,患者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医院将押金直接退回银行指定账户。涉及省外就医需本地报销结算的,以垫付治疗费用形式给予救助,患者出院结算后,由健康帮扶责任人负责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报销,报销费用用于还款,不足部分由健康帮扶责任人督催借款家庭按期还款。对恶意逃避还款债务、拒不清偿借款资金的行为,由医保部门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宁陕县已有1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15人享受该项政策支持,支出应急保障金9笔,累计资金19.5万元,返回19.5万元,无欠费现象,为宁陕贫困患者打通了生命通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骞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