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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保护汉江·利剑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01794 发布日期 2019-09-20 10:35
来源 市水利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保护汉江·利剑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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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水执发(2019)1号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镇坪县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流湖生态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安康市水利局“保护汉江·利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水利局
2019年9月15日

安康市水利局“保护汉江·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河湖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水事活动,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为主、市县联动、专项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系统谋划,以深化河湖长制为抓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管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水事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监管严格、规范有序、协调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1、以河湖“清四乱”和水利部、水利厅河湖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突出抓好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查处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
  2、以加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监管为重点,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执法。查处无证、超量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欠缴、拒缴、不按实际取水量缴交水资源税;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取水监控设施等违法行为。
  3、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重点,突出抓好水保预防监督。查处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依照方案要求落实水保措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行为;查处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实施步骤

 1、自查摸排。(9月15日-9月30日)
  各县区水利部门要在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和疑似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复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监督内容,实施全面排查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对排查和检查出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本地重点问题清单。
  同时,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持续深入摸排水利行业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和向市水利局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水利行业涉黑涉恶案件。
  2、全面整治。(10月1日至12月20日)
  一是宣传发动。举行“保护汉江·利剑行动”启动仪式,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扩大影响力,积极推动水利执法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咨询台、宣传栏、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水法律法规及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珍惜水资源的法治环境。
  二是集中整治。各县区水利部门依据自查问题集中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以刑事司法手段打击非法采砂等严重水事违法行为。案件查办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和涉嫌犯罪的水事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挂牌督办,依法组织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重点督办。市局根据各县区整治工作进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重点督办。统筹协调,聚焦目标任务,针对排查的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究,采取“四个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行动。
  四是共同执法。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市、县联合执法和同一流域、区域的市县共同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树立权威,对违法行为较真碰硬,查处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典型违法案件,形成严监管的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五是联合执法。及时向有关河长湖长报告河湖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筹协调作用,使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有效衔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着力形成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3、总结提高。(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水利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工作总结。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促进河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要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充实执法力量,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巩固执法成效。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保卫汉江利剑行动是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和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河湖健康生态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向河长湖长汇报,争取河湖长加强对河湖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督办。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在全市上下形成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工作合力。要细化任务分解,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信息反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力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3、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对执法监管履职不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推诿执法等执法监管不作为行为,以及执法监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河湖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河湖法治环境。加大对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河湖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河湖执法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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